根据科技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、辽宁省教育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月报、沈阳市科技局绩效评估等相关规定,即日起在横向合同审核认定(盖章办理)前,请横向项目负责人填写【附件1】、【附件2】两个表格,并在办理合同时发送至科技处,联系人:王君仪(微信号1884563404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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